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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出生第二天被发现是脑瘫接生医院判赔49万

来源:绵阳医疗损害赔偿律师 网址:http://www.myylshpcls.com/ 时间:2014-09-01 10:09:53

  她:出生第二天被发现是脑瘫接生医院判赔49万

  延吉讯(记者 杨威) 4月8日,汪清县居民黄传斌一家终于接到了苦盼已久的判决书:黄传斌5岁的孙女黄小凌获赔49万余元。官司打赢了,可黄传斌面对有着灿烂笑容却一辈子不会说话、不能走路、不能自己吃饭穿衣的惟一的孙女黄小凌时,眼前仍然一片黑暗。

  婴儿出生第二天发现是脑瘫

  昨日,在汪清县,黄传斌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2001年2月14日18时,他惟一的孙女出生了。当他看到孩子时,发现孩子呼吸困难,小脸憋得通红。医生说,孩子在妈妈肚子里就被脐带缠住了脖子,曾经当过医生的黄传斌立即请来自己的朋友……当时已经退休的儿科副主任医师姜玉子看过孩子后,说孩子有生命危险,建议立即转到上级医院治疗。黄家人连夜驱车赶到延边医院,经抢救,孩子命保住了,但医生宣布,孩子患有缺血缺氧性脑瘫,残废了!黄家人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一开始,黄家人都以为孩子是先天性脑瘫,为了给孩子治病,全家人几乎走遍了全国各地,但孩子未见任何起色。

  2004年上半年,他们来到长春。在解放军第四六一医院,医生听了孩子的治疗经历后,要求家属将当时接生的病历拿来。于是,黄传斌到汪清县人民医院复印了当时儿媳从住院到生产到出院的全部病历。解放军第四六一医院的医生看过病历后发现,孩子出生前的所有指标都显示孩子是健康婴儿,那么孩子怎么会患上脑瘫呢?

  专家说:“新生儿出生后呼吸不畅,如果医院没有让孩子立即吸氧或吸痰就可能造成脑瘫。”

  要求接生医院赔偿68万余元

  一句话惊醒梦中人,黄家人想起,孩子出生时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当时正好有另一个产妇等待生产。黄小凌刚生下就被放到产箱里,医生接生完那个孩子后才来处理黄小凌,而医院的病历上恰恰没有给孩子吸氧、吸痰的记录。

  一定是医院的过错造成了孩子脑瘫!于是,2004年8月10日,黄家人将汪清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认为医院在接生中违反医疗常规,未尽医疗职责,给原告黄小凌造成缺血缺氧性脑瘫,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68万余元。

两份鉴定结果互相矛盾

  围绕该案,两份结论不同的鉴定结论引人注意。一份是延边医学会在2004年7月30日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认为,“患方所述的患儿的人身损害与医方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另一份是汪清县人民法院向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于2004年11月3日作出的结论:“如果脐带只是置于婴儿颈部的一种状态,绕颈较松时,可认定其(医院行为)与婴儿的损害后果构成因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鉴定结论都依据的是原始病历,在原始病历记载中关于黄小凌出生前状况的两个指标都是正常的。

医院被判赔偿49万

  该案两次开庭,汪清县人民医院找来6个医生、护士证明自己当时采取了吸痰、吸氧等措施,孩子脑瘫是在母体中脐带缠绕颈部造成的。但由于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中没有关于吸痰、吸氧的记录,也没有证据证明孩子在母体中脐带过紧,且6个证人都是医院工作人员,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法院最后没有采信汪清县人民医院提供的证据。

  法院最后认定,本案为医患纠纷,其规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被告不能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其是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实施了抢救,故作出判决,要求汪清县人民医院向原告黄小凌支付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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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军

任仲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