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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知识

来源:绵阳医疗损害赔偿律师 网址:http://www.myylshpcls.com/ 时间:2014-09-29 10:09:04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知识

    死亡赔偿金是因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金钱。此种赔偿是以生命权侵害为原因的赔偿,不以填补受害人丧失之生命为目的,即该赔偿不是对生命权损失的赔偿(生命权无法通过赔偿救济),而是以填补死亡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害为目的,是对其他受损利益的救济。

    以下是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医疗事故患者死亡赔偿项目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全文>>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职工死亡抚恤补助。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解释》之前,企业或事业单位大多执行的是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或工亡补助)10个月工资,因公(工)死亡20个月,烈士40个月,这是福利政策规定的性质。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48-60个月,是保险赔付性质。

    2、《民法通则》虽然作了总体民事侵权责任的赔偿规定,但其通篇只有第一条,即“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一规定,虽然是赔偿性质的法律规定,但按此规定来计算,造成伤者的赔偿...全文>>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给付

    死亡赔偿金是因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金钱。此种赔偿是以生命权侵害为原因的赔偿,不以填补受害人丧失之生命为目的,即该赔偿不是对生命权损失的赔偿(生命权无法通过赔偿救济),而是以填补死亡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害为目的,是对其他受损利益的救济。因此,行为人基于民事主体死亡而给付的赔偿属于死因赔偿。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死亡赔偿金仅指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的补偿,并不包括被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也不包括丧葬费...全文>>

    ◆相关咨询:

    ◇脑溢血被误诊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想咨询下可否打官司,成败多大几率。我觉得是我们厂医院延误治疗造成我父亲脑溢血去世。具体是这样的:我父亲10月29日下午出现了语言障碍,说话总是重复几个听不懂的词语;然后10月30日,我父亲一大早就到我们厂医院进行检查,厂医院在没有做任何CT检查、B超检查的情况下,就给我爸爸定义为肝性脑病而进行输液治疗。我当天就从成都赶回了江油,晚上的时候我发觉父亲病情有所加重,因为说话越来越不清晰,并且并没有出现肝性脑病的的现象...全文>>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

    我有位远房亲戚今年六十多岁了,因为生病住院,可是不料发生了医疗事故不幸去世,现在他的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可是医院赔偿的数额很小。双方达不成意见只好打算起诉到法院,请问,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到底是怎样计算的?

    网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全文>>

    ◆案例:

    ◇医疗事故难获死亡赔偿引争议

    法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未将死亡赔偿金列为赔偿项目,家属诉求未获支持

    几次商讨无果后,刘水仙在办完妻子的丧事后,于6月份将文桥卫生院告上法庭,诉请法院责令卫生院赔偿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13072.97元。

    2008年12月8日,湖口县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殷平枝因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而死亡,文桥卫生院应依法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案赔偿项目和金额主要有医疗费...全文>>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法律适用(判决书)

    原告杨×,女,1953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干部,住射阳县合德镇新四村196号。

    被告射阳县×医院

    法定代表人杨××,院长。

    委托代理人张××,副院长。

    原告杨×与被告射阳县×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2月19日作出[2004]射民一初字第219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640元、交通费1504.7元、住宿餐饮费1412.8元、文检鉴定费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9328元、死亡赔偿金167712元,合计202317.5元(重审注:合计应为202597.5元)。被告不服...全文>>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

    案例:一对夫妻的咨询,他们刚出生的孩子在出生时很健康,也没有任何突发疾病的征兆,出生后第三天,医院护士带着去游泳,回来后就死亡。事发后他们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次要责任。对于他们的赔偿,如果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他们得到的赔偿很少,最明显的是没有死亡赔偿金。

    医院对医疗事故患者死亡的赔偿没有死亡赔偿金,这造成了以下奇怪的现象:医疗事故赔偿比非医疗事故赔偿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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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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