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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法行为岂能和稀泥

来源:绵阳医疗损害赔偿律师 网址:http://www.myylshpcls.com/ 时间:2016-09-05 10:09:51

■公民发言  厦门国泰妇产医院因存在外科医生冒充妇科医生做手术、执业许可证过期未补办仍继续营业等违法行为,被厦门卫生局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厦门市政府在行政复议后表示,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12月5日《中国青年报》)  厦门国泰妇产医院违法事实不容置疑,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厦门市法制局也对此予以承认。但问题在于,明明知道违法行为的存在,也知道“违法必究”的道理,对于一个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何以仍行纵容之举?作为本级政府规划立法、起草和修改法规草案、进行法条解释,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推行依法行政的主管部门,法制局不依法办事,这无疑是莫大的讽刺。如此知法犯法,令人更加担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法制部门来说,自然明白法律才是最好的“维稳”手段。如果一切违法行为,都可以“法外开恩”,那么社会就会处于无序之状。由此看来,无论是“解决就业”的需要,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这些理由在“有法必依”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就本末而论,只有对违法行为依法施以不折不扣的处罚,才能真正确保社会稳定。  从专业上讲,医疗因为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其从业要求更为严格。一个靠医疗欺诈谋利,并且允许大量无证人员从事工作的医疗,就如同埋下了一枚隐性炸弹,随时都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和纠纷发生。在医疗纠纷本来就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的情况下,对违法医院的纵容,从某种角度上讲,就是对群众利益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稳定的不负责任。   纵容和放过违法行为,实则是权力滥用,其后果将难以预料。一方面,法律的尊严因此遭受破坏,违法行为必然更难以禁止;另一方面,当法律都不管用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就会处于无力状态。正如公众所担心的那样,如果连执法者对违法行为都束手无策,谁来维护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今后的卫生监督执法还怎么做?  这其间有什么猫腻,甚至是否涉及腐败不而知,但违法和执法的较量,少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的纠葛,难免让人对种种反常产生联想:是什么让违法者如此胆大妄为?是什么让法律部门行纵容之事?如果执法者都无能为力,那么违法行为要靠什么来制止?  一些地方,对于违法行为,不是大张旗鼓的打击和治理,而是坚持“抹平就是水平,按平就是能力”的方式,能掩则掩,能捂则捂,执法者却成了违法者。对于违法行为的保护,使执法部门陷入形同路人的角色而难以自拔。当最后出现重大事件后,这样的社会成本将会更加高昂。  (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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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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