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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抽脂致十级伤残两年后尚未获赔

来源:绵阳医疗损害赔偿律师 网址:http://www.myylshpcls.com/ 时间:2014-11-10 10:11:27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四区基层法院调查了解到,因整形美容不成功导致的消费者诉讼案件也在日益增多。记者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采访时了解到一起因整形手术失败状告医院的案件,受害的主人公王女士30岁,她起诉的案件经一审开庭却迟迟不能宣判。

  爱美心切 接受手术

  王女士是甘肃河西人,她一直对自己的脸形不太满意,希望自己有一张瘦脸,而不是一张少轮廓的圆脸。2006年初王女士获悉在兰州有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可以做脸部抽脂手术,手术成功后就会拥有一张名星般的瘦脸。王女士决定在该美容医院考察一下,在医院,工作人员为王女士推荐了许多手术成功后美丽女性的脸,让王女士羡慕不已。在工作人员保证手续风险较小及众多瘦脸手术者成功的诱惑下,王女士同意进行手术。

  手术失败 打击巨大

  2006年3月,王女士进行了第一次整形美容手术。据称,这种手术就是在女性耳朵部位开个刀口,然后将脸部多余的脂肪吸出来。但是王女士手术完成后并没有出现一张美丽的瘦脸。据王女士讲,手术过去一个月,她脸上的伤口还没有愈合,而且还有脓水流出来疼痛难忍。面部也没有医院承诺的那样变瘦,相反由于肿胀变得非常不好看。当时医院也承认手术失败,答应给她进行二次手术。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她又一次进了手术室。但第二次手术依然没有成功,她脸部由于手术伤害变得不协调,而且直到现在她的伤口还没有愈合。经过法医鉴定她脸部的伤已构成十级伤残。

  状告维权 尚无获赔

  经多次协商赔偿无果,2007年7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该美容整形医院告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费用5万余元。2007年11月,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该整形美容医院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目前该案开庭后还未宣判,等待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王女士在受伤两年后还无法获得赔偿。

维权攻略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女律师毛轩说,整形美容是一次特殊的手术治疗,女性要选择正规的医院,要认真查看做整形美容手术的机构是否拥有资格,同时,还要查清从业医师是否具备医疗美容的执业资格,主刀医生是否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

  在手术之前,女性朋友还要和医院签订合同并留下有效票据,手术后索要医院的手术记录等资料。一旦发生了事故,女性朋友可以通过人身损失来提出索赔,也可以通过医疗纠纷来提起诉讼,因为美容手术本身也是医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如果整形美容机构资质合格,机构都会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样会增加受害者的诉讼时间。这时受害者还可以考虑通过医院有医疗过错来要求医院赔偿,这样可以节省诉讼时间,但在医疗事故没有鉴定下来时受害者需要和医院谈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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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军

任仲军